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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新闻网1月25日讯 昨天中午12点40分左右,衢州市柯城区丹桂小区楼下发生一起汽车爆炸案件,受害人饶某驾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与妻子、女儿和侄女一起回家,车子停下熄火后不久忽然爆炸,桑塔纳轿车被炸毁,车旁一人受伤。

犯罪嫌疑人方某在爆炸现场进行指认
案发后,衢州市、区两级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复杂警情处置工作预案,并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查。案发3个小时后,警方迅速锁定并抓获了重点嫌疑人方某,在确凿证据面前,方某交代了作案过程。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方某为柯城本地人,男性,今年30多岁。方某在受害人饶某家附近经营一家家电维修部,因与饶某发生矛盾冲突,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怀恨在心的方某遂决定报复饶某,并自己动手制作了爆炸装置。
2010年1月24日清晨5点左右,方某偷偷将自制爆炸装置安装在饶某停在丹桂小区自家楼下的黑色桑塔纳引擎盖中。当天中午12点40分左右,饶某驾驶该桑塔纳轿车回家。方某见饶某等人下车后,便引爆了车上的自制爆炸装置,致使桑塔纳轿车被炸毁、附近一位64岁老汉程某受伤。事发后,方某曾在爆炸现场围观警方勘察。
今天上午,柯城警方已将方某押往爆炸现场对作案过程及作案工具进行指认。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 龚诚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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